公告日期:2026-04-23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慧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始终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核心履职原则,依托税务专业背景及多年从业经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审议、建议职责。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开展专业研讨,独立发表客观专业的意见,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权,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防控经营与税务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慧,具备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管理顾问师专业资质,拥有丰富的税务筹划、财税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从业经验。职业履历如下:曾先后任职于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玄武分局计划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历任南京市税务事务所玄武营业部副主任、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玄武营业部主任;2005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税汇金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按要求完成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工作,并依规定流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书面报告。经全面自查,本人任职资格合法有效,独立性持续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及视讯会议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次数
3 3 0 0 均为赞成票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含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均全程列席,及时了解股东诉求及议案审议表决过程,密切关注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合规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会前核查、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的全流程履职职责。会前通过仔细研读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专项沟通、结合自身税务专业视角分析研判等方式,全面掌握议案的业务背景、审议要点、决策依据及潜在风险,重点核查涉税相关事项的合规性;会中站在独立第三方立场,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慎分析与专业判断,针对定期报告、审计机构选聘、利润分配等核心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确认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会后持续跟踪议案落地执行情况,尤其关注涉税事项的执行效果,确保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全流程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工作均严格履行分级审批程序。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支持,本人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法定权利均得到有效落实,未出现任何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履职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助力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开展审议工作。
2025 年度,本人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流程、表决结果
均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所审议事项均按要求完整履行通知、审议、表决、披露等法定程序。本人依托税务、财税管理专业背景,对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开展专业核查,具体履职工作如下:
1.逐项审议公司审计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议案,重点核查定期报告中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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