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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9:22:00 股吧网页版
巨额募集资金超限使用瞒报近一年,和仁科技及相关负责人被监管警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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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7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超限未及时披露,深交所要求和仁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晨晖、董事会秘书章逸、财务负责人刘双双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当天,和仁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浙江证监局查明的事实,和仁科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和仁科技于2024年5月23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40,091.44万元,超出前期董事会审议的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额。和仁科技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22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和仁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1.3条、第6.3.5条的规定。赵晨晖作为和仁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章逸作为和仁科技董事会秘书、刘双双作为和仁科技财务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请和仁科技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提醒和仁科技及相关人员: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当天,和仁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或于近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上述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赵晨晖、章逸、刘双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和仁科技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7840万元,同比下降14%;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52万元变为亏损384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48万元变为亏损443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339万元,同比增长26.2%。

  审读:方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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