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5年7月8日,深交所向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晨晖、章逸、刘双双发出监管函。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你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约4.01亿元,超出前期董事会审议的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额。你公司未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22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3条、第6.3.5条的规定。赵晨晖作为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逸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双双作为你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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