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八条总经理的权限:
(一)总经理对非关联事项的决策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的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的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在1000万元以下,或超过1000万元,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
5、交易产生的利润在1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6、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二)总经理对关联事项的决策权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但如果公司与不同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交易,在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则累计金额达到
该标准的后续交易应依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但如果公司与不同关联法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进行的交易,在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则累计金额达到该标准的后续交易应依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上述关联交易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总经理本人或其近亲属为关联交易对方的,应该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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