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主要通过如下方式对古鳌科技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论证:(1)查阅古鳌科技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整改情况相关公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与公司相关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其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等;(3)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古鳌科技在 2024 年 12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427 号),责令公司对参股公司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以及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进行整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古鳌科技相关事项正在整改中,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古鳌科技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尽快完成相关事项的整改,消除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相关风险,谨慎开展投资活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慧能 陈子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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