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79,860,745.98 元及诉讼费(该涉案金额为原告提起的诉讼金
额,不代表法院最终审理结果)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本案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6)粤 01 民初 669 号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诉讼机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14 日签订的《关于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依法判令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返还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的股权;
3、依法判令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返还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的股权;
4、依法判令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而给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53,923,410.29 元;
5、依法判令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而给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25,937,335.69元;
6、本案诉讼费由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三)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与第三人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北京东方高圣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科技”)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签订了一份《关
于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原告认为该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致使东高科技无法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由此给东高科技造成重大损失,至今东高科技无法新增客户,业务和收入受到重创。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的金额仅为其单方诉讼主张,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及后期损益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
本次诉讼为偶发合同纠纷,不影响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秩序与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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