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8 号”的注册批复,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7.92 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集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东北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贾奇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552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1号楼B座24层
2801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万集空
间
法定代表人 100176
董事会秘书 刘明
联系电话 010-59766888
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申请材料提交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公司与各中介服务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出具反馈回复;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6、持续关注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