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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18:56:24 股吧网页版
万集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及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2、除前述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
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 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公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
讼。 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
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 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
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 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
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
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内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公司的股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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