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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26:22 股吧网页版
万集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5.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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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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