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丹丹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施丹丹,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5年度任期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施丹丹,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客座导师。1997年8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经理;2005年1月至2007年9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今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2月至2024年8月担任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5年7月担任杭州索元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起担任北京星辰天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针对会议决策事项,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出 会次数
席会议
施丹丹 13 13 0 0 否 4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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