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遵循的原则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家全资子公司:上海万集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集智能网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慧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万集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万集数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万集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万集(天津)车联网有限公司、成都万集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万集(桐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集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万集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万集(济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宜宾万集智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家直接控股子公司:武汉万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集信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三川在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家间接控股子公司:万集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武汉承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汇捷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数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集光智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集寰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内容。
公司严格有效执行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内容。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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