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4 17:11:20 股吧网页版
集智股份: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陈章位、沈慧、张翔、杭州亿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转让方”)签署《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谱麦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浙江谱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谱麦科技”)不低于 51%股权并取得谱麦科技控股权(最终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确定的比例为准)。

2、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本次交易能否正式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收购意向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基于后续尽职调查与协商的实际情况,而使收购方案变更或推进未达预期的风险。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 51%股权,交易价格以最终审计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发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陈章位,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1**************。

2、沈慧,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102*************。

3、张翔,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6**************。

4、杭州亿恒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杭州亿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739237700A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 号标准厂房 4 号楼 2-4 楼

法定代表人 陈章位

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5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5 月 27 日至 2032 年 5 月 26 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陈章位(持有 65.66%)、贺惠农(持有 28.14%)、贾为中(持有 5.00%)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
经营范围 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
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减
振降噪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终端计量设备制造;

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履约能力正常。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