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424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424 号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5)00753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情况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核过程中对贵公司营业收入所执行的相关审核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执行额外的审核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舟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云雷
2025 年 4 月 24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孔令东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3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4,882.83 48,104.7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44.47 167.9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7% 0.3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原材料的销售收 原材料的销售收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367.49 入、废料收入等 29.02 入、废料收入等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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