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余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刚,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注册会计师。
1999 年至 2000 年任南京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员;2000 年至 2003 年任江苏永
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3 年至 2006 年任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内部稽核;2006 年至 2013 年任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至 2019 年任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至 2021年任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筹建人;2021 年至 2024 年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 年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业务总监。202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补选第四届董事在内的各项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余刚 8 8 0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组织召开 5 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审计、内控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委员共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讨论并表决。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与。本人经过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调整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等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能够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本人会计专业的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等各种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管理一线进行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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