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三超新材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SCD、江苏三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三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三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
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 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
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 错报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3% 错报的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错报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1% 错报的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 1%但小于
但小于 3% 5%
一般缺陷 错报的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 错报的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
重大缺陷 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③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
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
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重要缺陷 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定量标准原则上参考采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重要性水平,重大负面影响的衡量标准也相应地参照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重要性水平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事项决
重大缺陷 策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高级管理人员
或关键岗位业务人员纷纷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
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缺陷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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