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水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水荣,1974 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中
心总经理,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 年 6 月-2019 年 7 月,
任深圳戴瑞珠宝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19 年 7 月至今,任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黄水荣 2 2 0 0 否 1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关注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本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尚未组织召开会议。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参加了 1 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参会讨论。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2 天。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等各种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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