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5-092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路通”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2025〕185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邱京卫:
经查,你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但截至 2025年 9 月 26 日,你公司仍未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 号)第三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 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所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沟通股东及监事会以加快推进股东会筹备工作,并将于近期及时发出股东会通知。本次收到《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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