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贵公司董事会 2025 年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
路通视信 2021 年 9 月-2022 年 7 月期间,路通视信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 15,58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 15,580 万元,其中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吴世春先生自愿以自有资金代偿资金占用款 869.36 万元及相应利息,尚未归还金额为 0 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路通视信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路通视信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未再发现新增资金占用。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等相
关材料,张继荣以未签署的文件向路通视信及路通网络提起诉讼,2025 年 3 月,张继荣撤回起诉。该事项公司董事会未及时予以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路通视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路通视信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
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未再发现新增未及时披露事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做出相应整改动作。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在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后,在内部问责的基础上积极整改,公司及董事会和相关方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采取包括发送督促函,诉讼等手段,持续要求原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保障公司权益,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 15,580 万元(包含
现实际控制人吴世春先生代偿部分)。
2、2025 年度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2025 年 12 月开始,
接受年报审计事务所预审,对公司内控建设进行现场指导和交流,听取专家对公司内控建设给予具体意见和建议。2025 年 12 月,针对前期存在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召开了内部控制工作专题会,就存在问题进行研讨并制定行动计划。2025 年,公司继续强化发挥内审作用,规范开展内审工作,全年完成定期内审和专项内审 15 项,除常规审计内容外重点关注非经营资金占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问题。通过定期沟通、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汇报内审和内控工作情况,听取相关意见。
3、公司加强公章和个人名章等的制度整改,开展印章管理自查,加强印章管理培训;严禁未申请、未审批的不合规用章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四、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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