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丽杰,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先后在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深圳华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股证事务工作,曾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现任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格金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2 3 9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股东大会,未有连续
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7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年度审计及披露、公司审计部门的定期审计工作、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等工作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定期与年审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公司年度审计及日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6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公司对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薪酬管理制度;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监督公司审核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情况。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了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合理性;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等,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