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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51:44 股吧网页版
丝路视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义华-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王义华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任期届满离任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024 年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任期内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义华,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8 年至今于深圳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300787)、深圳市必易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任公司独
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任期届满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1 4 7 0 0 否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股东大会,未有
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7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年度审计及披露、公司审计部门的定期审计工作、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等工作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定期与年审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公司年度审计及日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履职期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被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年报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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