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9:58:43 股吧网页版
丝路视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丽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丽杰,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先后在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深圳华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股证事务工作,曾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深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格金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任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
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了所有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9 2 7 0 0 否

2025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2 次股东会,未有连续超过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2025 年度,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年度审计及披露、公司审计部门的定期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工作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定期与年审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公司年度审计及日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2025 年度,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 4 次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与提名程序,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研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依据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与审核;监督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治理
水平稳步提升,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