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周雄俊)
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
2024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雄俊,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加入四川师范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2019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获“全国第二届教育硕士优秀教师”等称号。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作为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对公司从“教考信息化引领者”到“教育数智化领跑者”的战略定位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公司战略发布到战略执行过程中,本人应公司邀请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提出相关意
见,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组织发展提供了相关助力。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并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现场出 委托出席 应当出席实际出席
期应参 方式出 两次未亲
席董事 董事会次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加董事 席董事 自出席董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
7 3 4 0 否 1 1
本人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外部教育专业机构、公司管理层等沟通交流,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职,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会议(1次),认真审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
事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