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261,427.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1.03 亿元(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48,240.27 万
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38,558.97 万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
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裕成,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志,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丰收,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7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5 万元。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签字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审计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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