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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汇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整体修订内容: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做出”相应修订为“作出”,“或”相应修订为“或者”,“股票”相应修订为“股份”等。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章节文字顺序调整、阿拉伯数字及百分比相应修订为汉字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广东省珠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4007709874894。 914404007709874894。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 199

号 1 栋 9-15 层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 199
经营场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 号 1 栋 9-15 层

1 号珠海中电高科技产业园 1 栋厂房 301 单 邮政编码:519085


邮政编码:519085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办法与董事长的产生
和变更办法相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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