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第四条 财务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中心,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中心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会计人员。财务中心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
中心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 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财务中心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各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且符合“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不相容的岗位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5、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公司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七条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
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 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十条 会计账簿,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 记账要求:各种会计记录中的内容及数据必须准确、清晰,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
第十二条 原始凭证要求取得原件,真实、完整,联次齐全,无涂改。外来原始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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