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便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五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制度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 印章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六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中心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七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人资行政部负责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职能。
(二)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中心负责人应在中心内部确定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三)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法人代表保管和使用。
(四)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五)董事会印章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第八条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附件一),经过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
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下属部门需要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公司人资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
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下属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第九条 印章启用应发布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启用通知的范围以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新印章由人资行政部做好戳记,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重要的印章需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十条 印章的使用
(一)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须凭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并登记。
(二)公司发文的附件,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并登记。
(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按合同批准权限,经批准后用印并登记。
(四)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文件(如: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公告文件)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按规定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理用印并登记。如涉及敏感信息等内容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核准后用印。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使用公司印章,按规定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理用印并登记。
(六)用印前,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手续后,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注明用印申请人、批准人、时间、事由和数量等。
(七)公司印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带,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完成借出手续。
(八)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九)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空白授权委托书上用印。
(十)上述未规定事项的用印,由用印人发起,按相关业务流程审批完成后再进行用印并登记。
第十一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二)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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