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乐心医疗”“公司”或“(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3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399.87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99,894.40 元,扣除发行费用10,143,826.2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5,356,068.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1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同时鉴于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 集资金总额少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且在此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相关规定并
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定投入金额做出了相应 调整并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上述调整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
金 募集资金
1 健康智能手表生产线建设项目 15,892.32 15,892.32 15,892.32
2 基于传感器应用的智能货架生产线建 16,045.04 16,045.04 5,865.75
设项目
3 TWS 耳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16,848.75 16,848.75 5,865.7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11.77 10,911.77 10,911.77
合计 59,697.88 59,697.88 38,535.61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此外,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 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健康智 能手表生产线建设项目”“基于传感器应用的智能货架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延期两年,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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