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汪激清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本人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汪激清: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沙洲职业工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张家港市大成纺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商贸城总经理、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市勤业财经培训学校校长、张家港全峰货物仓储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恒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瑞铁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同时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了解并掌握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根据需要,共参加提名委员会 4 次,对董事会换届、聘任财务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2025 年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中,本人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主要就公司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表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用审计机构、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股权激励归属事项等情况,审慎客观审查,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积极沟通,了解内审部门定期工作状况并听取内审负责人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的安排、关注重点等事项情况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走访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