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江苏神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昶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无锡神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神宇微波
科技有限公司、Shenyu (Hong Kong) Co., Limited、SHENYU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和神宇精密(深圳)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1)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继制订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实施权利,进行表决或发表相应意见。
2)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设立了财务中心、行政运营中心、营销中心、制造中心、研发中心、无线通信射频线缆事业部、医疗线缆系统事业部、数据线系统事业部,下设财务部、证券投资部、企管部、综合行政部、保密办、供应链管理部、市场开发部、设备部、质量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战略规
划,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子公司均制订了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了各部门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委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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