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宇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对神宇股份 2025 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神宇股份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租赁情况
2025 年,公司作为出租方向关联方提供的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黎元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厂房、设备以及场地 185.09 159.14
江阴市港口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楼 11.01 -
(二)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神宇股份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62.05 814.19
除上述关联租赁及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之外,2025 年神宇股份与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
2025 年,除关联租赁及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神宇股份与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1、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与以前年度的比较
2025年,公司向黎元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设备以及场地金额保持稳定,神宇股份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562.05万元,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关联交易事项,已严格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相关薪酬标准参照行业水平及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宇股份2025年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神宇股份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复星 李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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