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
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人员安排等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
执行阶段工作内容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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