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苗应建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本人苗应建作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苗应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23年10月至今在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师。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任广东雪莱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思泉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东莞市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苗应建 4 4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董事会与股东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定期报告编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议案材料,与公司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判断,对公司现金管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补选及增补董事、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科学、更客观。
1、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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