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秀敏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马秀敏作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马秀敏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三江航天集团零六六基地万峰厂调研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家863计划材料表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财务经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衡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佳兆业美好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独立董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0次董事会,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报告期内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1日,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事项。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交流,对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现场沟通、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规范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本人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未发生需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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