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科信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

2、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
大厦公司 110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苗新民
先生现场出席,其余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登志先生主持,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分别是:

高级管理人员:梁春、陆芳、李茵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规划,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将“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6,586.54 万元(含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用于“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能源方案重构、机房设备标准化管理、节能平台实时监控等为各数据中心在技术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能耗监测系统和智能化运维系统,以满足先进数据中心不断提升的智慧化和综合节能需求,把握市场快速发展机遇。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41,397.8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36,586.54 万元
(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源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经谨慎研究论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 协 议 等 相 关 事 宜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合规的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
记 机 关 备 案 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 年 7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7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