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审计部与人员的配置......2
第三章 审计部主要职责与权限......4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6
第五章 附则......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
据国家有关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
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
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
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三条 本制度是对审计部及人员的配置、审计部主要职责和权限及内部审计工
作程序等方面所作的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3、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4、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等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审计部及人员的配置
第五条 审计部的设置
1、公司应当设置审计部并配置专职审计人员,且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2、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3、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配置
1、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审计专业或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实际的操作;具备职业道德,能够保障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滥用职权,为公司提供经营决策的科学依据。
2、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七条 对审计部的工作保障
1、董事会或公司负责人应当保障审计部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2、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行为,公司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或公司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
3、公司应当保障审计部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保障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及注意事项
1、审计部应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2、审计部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对于未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 审计部主要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审计部主要职责
1、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实施。
2、按内部分工参与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对公司财务部、市场部门、业务部门、研发部门、生产部门等主要部门
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 公司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 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
6、对公司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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