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一期”)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4.825%股权,以适宜的价格参与上述项目,交易底价为18,334.24658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二、进展情况
2025年7月8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组织签约通知》,确认公司成为上海精测4.825%股权项目的受让方,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8,334.24658万元。近日,公司与大基金一期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三、《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产权交易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4.825%股权。
1.2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265.2777万元,其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4.825%股权。
1.3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中联评报字【2024】第2959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5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截至2024年5月31日,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33,7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133,619.459758万元人民币,结合评估结果,基于上海精测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并参考投资价值、评估价格,本合同标的股权转让底价为18,334.24658万元)。
第二条 产权交易的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
第三条 价款
3.1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8,334.24658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叁佰叁拾肆万贰仟肆佰陆拾伍元捌角】。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5,5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4.2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除4.1款中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12834.24658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捌佰叁拾肆万贰仟肆佰陆拾伍元捌角】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双方同意,产权交易标的的所有权及其附带义务,自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转为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5.1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第六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6.1 交割日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7.1 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资产处理情况。
第八条 产权交接事项
8.1 交割日后,双方共同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在一方配合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比如针对本合同项下交易事宜配合出席股东会会议或签署关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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