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6 16:43:00 股吧网页版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

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拟购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市西软件信息园F2-0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二期实验室扩建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3.5亿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计划竞拍约26.8亩土地。具体投资额度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5)。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58),上海精测收到《成交确认书》,确认上海精测以人民币6,296万元的价格竞得青浦区赵巷镇佳旭路东侧F2-05地块(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二、进展情况

近日,上海精测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正式签订《研发产业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上海宝冶承包本项目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8,81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抚远路2457号

法定代表人:岳文彦

注册资本:577,784.961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翻译服务;物业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手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具备履约合同能力。

3、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青浦区赵巷镇佳旭路东侧F2-05地块研发产业项目

工程地点:东至佳驰路、南至源硕路、西至佳旭路、北至绿地

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工程承包范围

全部、安全地完成本项目各子项的土建工程。承包商必须提供完成上述工程施工的全部劳动力、材料和配件施工设备、试验设备和必要的服务。

3、合同工期

竣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包人与国家标准规范的双重验收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工程单体合格率1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