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源材质”)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星源材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5,673,24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84.65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376,087.52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8,623,89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
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39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512.29 万元(其
中:支付项目支出 360,506.2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6.09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158.31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 1,603.39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 12,162.97 万元,累计产生汇兑损失 1,105.8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62 万元,临时补流 0.00
万元,理财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南通星源、中信证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储余额 币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4000020919200498204 已销户 人民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 44250100003800002657 已销户 人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170078801700008438 已销户 人民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2220155 已销户 人民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 662038887 已销户 人民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43276009697 已销户 人民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453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