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珍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珍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取得武汉工程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士学位,2011年取得重庆理工大学材料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2014年取得高分子化工中级职称,2020年取得高分子化工高级工程师职称。2011年至2013年任职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2013年至2015年任职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任职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技术部。目前为深圳市科创委评审专家、深圳市市监局标准专家、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任职期间股东会召开次 7
数
现场参会 通讯表决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1 11 0 0 7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上述
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有关议案材料,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一
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1 2025 年 2 月 17 日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2 2025 年 2 月 20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案》
十一次会议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2025 年 4 月 10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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