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李继伟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有丰富的通信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工作经验。2005 年 4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长,2015 年 3 月至 2026 年 1
月历任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安排的各项会议,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本人在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
事项,对提交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严谨行使表决权,会后主动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席董事会 数
李继伟 6 6 0 0 否 2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作为行业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凭借深厚的行业积淀、敏锐的行业洞察力,在专门委员会运作中侧重行业赋能、战略引领与人才把关,为公司发展提供贴合行业实际的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相关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参
加并主持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统筹并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结 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战略需求,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 、行业经验、职业素养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提名的人员能够适配公司发展需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推动公司建立专业化、合理化的治理团队,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持续考察与监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2、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本人结合行业专业特点,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业绩的合理性进行行业层面的佐证与分析,为审计工作提供行业视角
的专业建议,助力审计委员会更精准地把控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确保审计结论贴合公司行业实际。
3、报告期内,本人依托行业经验与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同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对 外投资 、产业布局等事项进行专业研判,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持续跟进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建设进展,协助制定贴合行业实际、具有可行性的发展战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战略落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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