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十四个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七个议案。
2、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1 )20 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 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七个议案。
( 2 )20 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三个议案。
3、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4、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按规履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相关文件,监督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流程合规性,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常态化对接,沟通审核审计计划与进展,督促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把控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查、背景核查,评估候选人专业能力与岗位履职匹配度,审议提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保障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选任规范、专业,优化治理团队结构。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特性与公司发展实际,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体系与考核办法,开展相关人员年度履职评价和绩效考核,核定薪酬方案并监督落地,确保薪酬与经营业绩、履职表现相匹配,保障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科学有效。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 ,战略委员会聚焦公司发展核心,结合行业趋势与市场环境,
审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事项,为董事会战略决策提供建议,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助力可持续经营。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三位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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