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9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收入总额 185,828.77 万元(含合并数),审计业务
收入为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124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15,791.12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1 家。
二、执业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系列案不影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
承担责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关联方交易、合并报表等。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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