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
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
现有效控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机构(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六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
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
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
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
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
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
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
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
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
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
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七条 公司应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等机构合法运
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
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
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应不断
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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