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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8:32:41 股吧网页版
安车检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证券代码:300572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6 年 2 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由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1.33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即 22,898.88 万股,下同)的 6.69%;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30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4%,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8%。

其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5.33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4.71%。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0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5.29%。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仍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2 人(不包含预留名单),激励对
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14.51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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