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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4 08:06:01 股吧网页版
安车检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3 月 4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同意
以14.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5.3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0.00 万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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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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