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2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30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17人,代表股份85,724,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8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76,30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9人,代表股份9,415,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07%。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4,260,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27%;
反对 1,39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9%;弃权72,3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012,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550%;反对 1,39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815%;弃权 72,3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84,268,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21%;
反对 1,396,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8%;弃权5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020,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393%;反对 1,396,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349%;弃权 5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84,314,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55%;
反对 1,332,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43%;弃权77,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066,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26%;反对 1,332,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10%;弃权 77,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64%。
表决结果: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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