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5-03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1,870,425.73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87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5,077,792.24
减:2025 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26,227,962.70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62,000.00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26,165,962.70
减: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767,8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585,800.23
项目 金额
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16,667,829.7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
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820188000368726 116,667,829.77 专用存款账户
沈阳铁西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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