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及讨论,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同时按照要求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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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一...... 4
问题二...... 80
其他问题...... 132
问题一
申报材料和公开信息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24,985.54 万元、146,756.99 万元、194,338.78 万元和 53,614.07 万元,最近
一年一期分别同比增长 32.42%及 53.24%,其中滴眼剂的收入分别为 44,833.33万元、66,289.58 万元、136,610.81 万元和 41,824.14 万元,持续大幅增长;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0,800.99 万元、24,044.87 万元、34,754.25 万元和13,601.69 万元,最近一年一期分别同比增长 44.54%及 285.96%。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是核心产品环孢素滴眼液和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以
下简称环孢素和阿托品),分别于 2020 年 6 月和 2024 年 3 月获批上市。环孢
素是中国首个获批上市的用于治疗干眼症的环孢素眼用制剂,恒瑞医药及康弘药业治疗干眼症的产品均于 2025 年 6 月获批上市。阿托品主要应用于延缓儿童近视,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与新加坡国立眼科中心(SNEC)签署合作协议,在 SNEC国内独家授权的阿托品处方及 5 年临床试验数据的基础上,开展了阿托品Ⅲ期临床试验;目前国内尚无同类产品上市,恒瑞医药、兆科眼科等的同类产品已获药监局受理,或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最近一年一期,公司滴眼剂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7.33%和 60.37%,主要系新建产线尚处于生产爬坡期。发行人环孢素滴眼
液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进入医保目录中。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销收入分别为 77,363.18 万元、104,867.51 万元、
165,197.22 万元和 48,735.5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90%、71.46%、85.00%和 90.90%。发行人与医药配送商签订年度购销协议,约定各品类眼科药剂的年度供货价格,结算价格一般为区域中标价的 95%-97%,公司对个别经销商的结算价格为中标价的 70%-80%。发行人滴眼剂产品、溶液剂产品存在委外生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394.09 万元、17,754.47
万元、24,158.93 万元和 23,836.43 万元,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0.77、9.74、9.27 和 8.94,呈下降趋势。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存
货账面价值为 16,608.44 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存货跌价准备为 1,167.92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滴眼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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