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兴齐眼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870,425.73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含发行相关费用及节余募集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48.81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 1,589.6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507.78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9,067.2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含发行相关费用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116.0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23.7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5,077,792.24
减:2025 年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137,904,297.90
其中: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 2,772,350.00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135,131,947.90
减: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767,8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831,985.5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37,679.9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起对兴齐眼药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
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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