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8 18:03:21 股吧网页版
中旗股份: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
定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吴耀军先生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 2025 年度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5,915,312 股,占总股本的 28.49%。董事
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 6 号江苏软件园 2 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